扩散!“抓拍神器”上岗,石家庄这些闯红灯的

发布时间:2022-12-30 10:29 阅读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进《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的落地,市交管局利用高科技交管设备,已经实现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的目标。在全市50余个主要路口利用高科技对行人及非机动车闯红灯进行抓拍,这些路口还安装有视频大屏,不间断滚动播出各路口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视频。

  今年6月以来,全市抓拍系统共计曝光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人员900余人,取得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和整治效果,大大提升了路口通行能力,助力了“智慧城市、平安省会”建设。目前,已有43名行人因为闯红灯,被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处罚。

  看看有哪些人上榜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以10元罚款;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以5元罚款。

  省会交警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道路上骑行非机动车应该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这既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和他人的保护,希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出行意识。

  违法者只要被逮住,相当于上一道“电子锁”,除非按规定接受处理,否则这个“电子锁”任谁都解不开。罚单开出后,当事人15日内不缴纳完罚款的话,逾期后每日收取3%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本金。

  今后,这样抓拍点位还将逐步扩展,同时会将其他的交通违法也逐步纳入抓拍范围。

  在此,石家庄交警提示广大市民:平安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平安文明出行。这样的抓拍、曝光还将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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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规定本市公共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遵守交通规则,行人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驾驶车辆文明礼让,不争道抢行。

  在此,省会交警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规定本市禁止下列不文明行为:

  禁止擅自在公共道路及道路两侧设置停车泊位、车位锁、隔离桩、栏杆及其他影响通行的障碍物。

  省会交警提醒大家:道路资源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个人任何单位都无权私自圈占公共用地或者设置停车泊位。对于非法占用蓝色免费停车位的行为,省会交管部门始终坚持高压打击态势,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向车外抛掷物品,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鸣喇叭、变更车道、超速行驶、追逐竞驶;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和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驾驶车型、道路、超速情况不同,对超速行为共分为 57种处罚,轻则警告,重则一次记满十二分。

  目前,省会交管部门通过双微、媒体等持续对开车时接打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违法停车影响道路通行是造成交通拥堵的一大原因,广大驾驶人要借助免费停车位、潮汐停车位、临时停车位停车,或者到正规的智慧泊车处停车,保证车辆有序合法停放。

  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行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在机动车道上行走或者闯红灯、跨越交通护栏。

  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直是省会交警整治的重点之一,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整治力度。省会交警也将持续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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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石家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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